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现公布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xxgk.yulin.gov.cn)、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wzx.yulin.gov.cn/)、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2号,邮编:537000,电话:0775—268189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办成立了由蒋祥宋主任为组长,黄河声、李梅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成员3人(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负责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务公开科。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制定具体了工作规划和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1万元)已列入本办年度经费预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本办遵照执行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九项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参考《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通知》,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及时编制更新了《玉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本办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互联网电脑(2台)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两种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同时,免费Wifi已经覆盖对外办公区域,微信公众号“玉林政务服务”开始启用,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4台、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6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
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办采取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网站信息公开。我办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内容丰富、形式规范、及时准确、完整详实,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重要事项信息公开;二是“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三是通过关注我办的微信公众号“玉林政务服务”更加便捷的查询您的办件信息和各类事项的办事指南,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了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大厅所提供的各项相关业务,以便更广泛的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社会公众知晓。
(二)做好部门财政信息公开。
根据市财政部门的安排,本办的《玉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2016年玉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已经按要求编制和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走向正轨,管理体制得到不断完善,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得到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硬件设备不断完善,强化交易信息集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开等各项管理工作,全年公开各种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等交易信息共2210条,加强日常的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保证了交易活动规范有序进行。2016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1105项(宗),成交金额112.91亿元。其中:房建市政项目281项,成交金额54.43亿元,节约金额1.08亿元,节约率1.95%;交通工程11项,成交金额0.24亿元,节约金额0.006亿元,节约率2.44%;水利工程项目17项,成交金额1.42亿元,节约金额0.024亿元,节约率1.66%;政府采购项目751项,成交金额40.56亿元,节约金额0.146亿元,节约率0.36%;土地使用权出让24宗,成交金额15.96亿元;采矿权出让2宗,成交金额0.10亿元;其他公共资源交易17项,成交金额0.18亿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2项,成交金额0.01亿元。
根据职能本办无其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本办2016年度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办按照《条例》规定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一中心两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据统计,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积极向“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等方面。据统计,2016年报送主动公开政策类文件 16 条,同步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公开。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本办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部门政府信息,“玉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保证与“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符合《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2016年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 196 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本办2016年度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网络申请10件、信函申请1件),11件申请均及时予以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办2016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本办在中心二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接待场所,用于接待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并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办2016年度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经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办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积极性尚需提高,信息共享渠道不够多,很多信息无法及时获取,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
(二)解决办法和措施
我办将采取以下办法和措施,努力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贯彻落实《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提升政府效能,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抓好制度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晰、运行有序等工作,特别是加强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协调工作,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发布、更新、维护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规范有序、运行高效。
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完善功能,不断加强本办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本办网站功能定位以及相关标准和要求,分区域分层级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规范化。同时,与市直各部门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更好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五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制定本办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理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条例》的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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