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玉林市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数字玉林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2.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玉林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章制庋,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玉林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玉林建设的意见建议;
4.负责拟订市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市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5.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
6.负责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7.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网站、政府热线的统舞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
8.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市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9.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10.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1.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负责对进驻玉林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玉林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
12.负责统筹推进玉林市OA协同办公系统和全市党政专用通讯网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工作;
13.负责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协调管理,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管;
14.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信息中心、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规划投资与产业发展科、数据资源与技术应用科、政务管理与协调科、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共5个职能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2456.01万元,同比增加37.37万元,增长1.55%。2023年总支出2456.01万元,同比增加37.37万元,增长1.55%。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2456.01万元,同比增加37.37万元,增长1.5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6.01万元,同比增加1417.37万元,增长139.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2023年玉林市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项目资金统计口径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因此大幅度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140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统计此项目的口径有所变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局获得上级部门项目资金补助。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2456.01万元,同比增加37.37万元,增长1.5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52.51万元,同比增加199.87万元,增长30.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新进、调进人员,因此人员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1603.5万元,同比减少162.5万元,下降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今年的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436.01万元,同比增加17.37万元,增长0.72%。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436.01万元,同比增加17.37万元,增长0.7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6.01万元,同比增加1417.37万元,增长139.14%。其中: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257.99万元,同比增加459.02万元,增长57.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政府性基金的项目资金今年部分列入此科目,因此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5.94万元,同比增加14.64万元,增长13.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新进、调进人员,因此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60.02万元,同比增加6.84万元,增长12.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新进、调进人员,因此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62.05万元,同比增加6.86万元,增长12.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新进、调进人员,因此经费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930万元,同比增加93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政府性基金的项目资金今年部分列入此科目,因此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2.51万元,同比增加199.87万元,增长30.6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类742.6万元,同比增加196.03万元,增长35.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新进、调进人员,因此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07.61万元,同比增加3.93万元,增长3.7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2.27万元,同比减少0.12万元,下降5.02%。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6
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减少3万元,下降33.33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做公务接待费的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61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3.9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有新进、调进人员,因此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146.14万元,同比减少309.7万元,下降21.27%。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1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1.用于玉林市相关机构承担自治区、玉林市绩效考评任务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保障绩效考评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推进数字玉林建设,为我市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高我市信息化发展水平。
2.事业发展创新需求,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持续发挥效益,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3.为全面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推进我市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通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新开办企业相关审批结果、“全区通办”“跨省通办”“跨城通办”以及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全链通办”等非即办事项办理和网上办理的证件、批文审批结果提供免费寄递服务,减少群众聚集,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玉林市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项目绩效目标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