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市政务服务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
2、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对市本级(含中直、区直)各部门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协调管理,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管。
3、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4、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共有直属单位1个。办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科、政务管理科、政务公开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技术科共5个职能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为本部门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06.57万元,同比增加52.01万元,增长8 %。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57 万元,同比增加52.01万元,增长8 %。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03.8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 %,同比增加34.97万元,增长6%。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6.3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同比增加17.45 万元,增长31 %。
(三)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2.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 %,同比减少 1.21 万元,下降5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4.1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 %,同比增加0.8 万元,增长 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6.5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52.01 万元,增长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4.7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0 %,同比减少63.21 万元,下降18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0.7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0%,同比增加115.23 万元,增长38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6 %,同比减少0.01万元,降低1 %。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 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0.25 万元减少0.25 万元,同比下降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0.25 万元,下降100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19年本办面临着机构改革,预计会减少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 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和1个办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9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 万元,主要用于本办和办属1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 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0 %。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814.16 万元,同比增加156.35 万元,增长24 %,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和上年度结转资金有所增加。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814.16 万元,同比增加156.35 万元,增长24 %,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和上年度结转资金有所增加。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814.16 万元,同比增加156.35 万元,增长24 %,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和上年度结转资金有所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814.16 万元,同比增加156.35 万元,增长24 %,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和上年度结转资金有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办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38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5.36万元,增长24 %,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5.13 万元,同比增加27.43 万元,增长35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5.31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分散采购预算 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05.13 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6.13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9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市政务服务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
2、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对市本级(含中直、区直)各部门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协调管理,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管。
3、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4、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事业发展创新需求,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持续发挥效益,提高办件量、件质量。
早九晚五工作餐项目绩效目标为: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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