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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26 17:21     来源: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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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市政务服务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

2、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对市本级(含中直、区直)各部门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协调管理,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管。

3、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4、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共有代管单位1个。代管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综合科、政务管理科、政务公开科、交易监督管理科、技术科共5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总数为3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9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5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在职21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机关本级。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

2、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2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由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和代管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个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944.4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8.41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140.68 万元,增长 17.5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888.41 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39.19 万元,增长36.84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政府采购资金及人员增资。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6.上年结转和结余 56.0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 98.51万元,下降63.74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完成进度快,结转结余减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 944.4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90.25 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140.68 万元,增长 17.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4.66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办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维持办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46万元,增长3.9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增资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6万元,主要是按比例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1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变动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38.93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23.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变动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23.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37万元,增长29.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变动所致。

5.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 0 %。

6.年末结转和结余154.19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 98.16 万元,增长175.19 %,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是追加财政资金持续跨年度进行,没有完成因此没有付款。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0.25 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2.52 万元,增长5.69 %。其中:基本支出361.56 万元,项目支出428.68 万元。

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54.56 万元,支出决算为790.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68.91万元,支出决算为70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6 %。主要用于为本办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维持办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政府采购资金及人员增资。具体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为166.66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为428.68万元。

3.事业运行支出为109.3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8.93万元,支出决算为3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38.93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3.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是按比例缴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为8.78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为6.79万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为7.79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74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支出为23.30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61.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2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 %。主要包括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有: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主要是该类支出年初预算数含有项目经费,年末数据不含项目支出,核算口径有差异所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9 %。包括有: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增加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有差异所致。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2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决算数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数为6.55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6.55万元,减少支出原因为2018年度没有安排组织出国(境)交流及学习的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82万元,年初预算0.25万元,上年支出数为0.71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前来本单位进行学习考察、工作交流的外来单位的次数和人员增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我局及代管事业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我办及代管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7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前来本单位进行学习考察、工作交流等业务的外单位人员。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8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8.15 万元,降低73.02 %。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该类支出年初预算数含有项目经费,年末数据不含项目支出,核算口径有差异所致,比2017年增加9.92 万元,增长52.35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资,因此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5.3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6.0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2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5.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7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46.82 %

共组织对“其他业务经费”、“朝九晚五工作餐”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两个项目的费用都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持续发挥效益,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组织对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原玉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办党组团结带领全办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来大厅办事的群众,提高办件量、件质量,切实履行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部门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业务经费”、“朝九晚五工作餐”等两项目自评得分分别为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项

项目名称

其他业务经费

项目负责人

卓寿离

联系电话

2822980

     

玉林市秀水北路2

邮编

53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811日至20181231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27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7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自治区财政

自治区财政

市县财政

270

市县财政

270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270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计划支出数(万元)

实际支出数(万元)

(经济科目)

办公经费

170

170

物业管理及劳务费

100

100

支出合计

270

270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事业发展创新需求,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持续发挥效益,提高办件量、件质量。

所有项目顺利进行,全部按时完成,本办干部职工及大厅工作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0%

评价等级

()、投入:项目立项规范、合理,目标吻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和单位实际需要,指标的数量化程度和可测量程度明确;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付及时,年度预算支出进度达90%以上。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过程: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有效控制,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产出:各子项目均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质量达标,未超计划,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效果:满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自评总分100分,评价为优秀等级,达到项目立项预期目标。

主要存在问题

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我局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围绕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来大厅办事的群众,提高办件量、件质量,推进政务中心工作的全面发展。

评价人员签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项

项目名称

朝九晚五工作餐

项目负责人

卓寿离

联系电话

2822980

     

玉林市秀水北路2

邮编

53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811日至20181231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0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自治区财政

自治区财政

市县财政

100

市县财政

100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100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计划支出数(万元)

实际支出数(万元)

(经济科目)

工作餐

100

100

支出合计

100

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所有项目顺利进行,全部按时完成,大厅工作人员满意度不低90%

评价等级

()、投入:项目立项规范、合理,目标吻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和单位实际需要,指标的数量化程度和可测量程度明确;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付及时,年度预算支出进度达90%以上。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过程: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有效控制,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产出:各子项目均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质量达标,未超计划,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效果:满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自评总分100分,评价为优秀等级,达到项目立项预期目标。

主要存在问题

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我局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围绕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进政务中心工作的全面发展。

评价人员签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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